多年來懸而未決的棄風、棄光痼疾,依舊是制約中國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最大障礙。日前,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聯合下發《解決棄水棄風棄光問題實施方案》,文件中提到要通過完善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機制、充分發揮電網關鍵平臺作用、加快完善市場機制與政策體系等來解決棄風棄光難題。文件中還提到要加快微電網、儲能、智慧能源、新型調相機等關鍵技術攻關和應用。
有人認為,化解棄風棄光,突破行業困局,儲能技術無疑將發揮重要作用。儲能有多種用途,是解決可再生能源發電不連續、不穩定、不可控性,實現跟蹤計劃發電,實現安全穩定供電的必要手段。
但也有人認為儲能或許并非是解決棄風、棄光最經濟有效的途徑。因為儲能可用于平滑短期波動,而現在棄風是季節性和結構性因素導致的,棄風棄光的核心問題在于外送通道不暢、本機負荷不足,外地用電需求不振,作為短期負荷緩沖調節增強電網友好的措施可以,要解決電力供需結構性問題,有些緣木求魚。
那么到底儲能能夠解決棄風棄光問題嗎?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首先要知道棄風棄光問題是什么原因導致的。在筆者查閱了大量資料之后,得出的結論幾乎都集中于當前電力市場體制機制沒有理順,沒有按照效率原則來分配電力生產和消費權。歐洲、北美和中國的電力系統從規模上、技術能力上均在一個量級上,然而歐洲和北美電網內非水可再生能源占全部電力消費的比例均數倍于我國,我國至今比例最高的內蒙古電網也僅僅相當于美國全國平均水平,與歐洲平均水平尚有距離。然而他們卻早已解決了棄風棄光問題,其完善的市場機制是他們和我國最主要的差異。結論很明顯,儲能解決不了市場機制問題。儲能的商業應用反而依賴市場機制問題的解決。
那么問題來了,如果不考慮市場機制這樣一個最主要的障礙,儲能是否是一個用得上的技術手段呢?答案當然是肯定的,但是沒有一種技術手段是普遍適用的,首先技術手段本身是有性能價格比的,其次技術手段的不當使用也會事倍功半甚至適得其反。所以必須找到儲能的合適市場切入點。
儲能是解決棄風棄光的最優技術手段嗎?
首先得有個明確的定義,什么叫“最優”?顯然無論對于全社會的生產者還是消費者來說,以最小的經濟代價解決問題的手段,就是“最優”的。這一點上,專用的儲能技術和裝備至少現階段不但不是“最優”,也許還是“最劣”之列了。無論是化學儲能的各種電池形式,還是壓縮空氣儲能,成本至今居高不下,最樂觀的估計,存取一度電的過程,其成本不小于0.6元。能夠承受這樣一個成本的需求,現今市場機制條件下,即使不是沒有,也是極少量的。
而且電力系統需要的不是完整的“充放”能力,系統需要的是調節能力,也就是把負荷適時變大變小的能力和把發電適時變大變小的能力。這個能力是不是同一個設備提供的,其實完全不重要!
這一點在新下發的《解決棄水棄風棄光問題實施方案》中也得到了印證,方案中提到了多種解決棄風棄光的手段,但是儲能僅僅在優化電網調度那一章節稍有提及,而且還僅僅是要加快儲能等關鍵技術的攻關和應用,可見,當前儲能技術和成本條件下,還并不是解決棄風棄光的最優手段。
但這并不是說儲能就真的沒用了。
儲能有合適的應用場景,并且隨著技術的進步和成本的降低,適合儲能的應用場景一定會越來越多。汽車動力電池就是一個很典型的場景,本質上也算是一種儲能。被替代的燃油成本足夠高,以至于用電省下來的錢也許很快就能夠支撐電池裝備的成本。動力電池的可移動性也是這個場景下不可替代的特性。某些峰谷電價差很大的地區,用戶側部分目錄電價價差能達到1元左右,似乎有儲能的應用空間。當然還有隨著分布式能源、微電網、多能互補等發展,儲能的用武之地將更加寬廣,我們期待儲能爆發的那一天。
附原文: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
印發《解決棄水棄風棄光問題實施方案》的通知
發改能源[2017]194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能源局、物價局、經信委(工信委、工信廳),國家能源局各派出機構,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內蒙古電力公司:
為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推進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落實《政府工作報告》要求,盡快解決棄水棄風棄光問題,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組織制定了《解決棄水棄風棄光問題實施方案》,現印發你們。請各地區和有關單位高度重視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工作,積極落實方案提出的各項任務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推動解決棄水棄風棄光問題取得實際成效。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
201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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