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紀儲能消息:9月10日晚間,寧德時代發布公告,2021年9月9日,公司與重慶金康新能源汽車有限公司(簡稱“重慶金康”)簽訂《五年供需聯動和產能保證框架協議》。
協議中約定,寧德時代將在2022年至2026年期間向重慶金康供應動力電池產品。
寧德時代表示,2022至2026年期間,重慶金康基于自身決策,需至少提前6個月向公司提出要求,雙方共同確認下一年度采購總量,并通過附屬協議進行約定。若當年未簽署附屬協議的,則次年雙方按照10GWh的年度量綱執行。
也就是說,重慶金康對寧德時代的單個年度動力電池采購量有望達到10GWh。
為保障這一框架協議的順利實施,寧德時代與重慶金康還明確了保證金及違約責任:
1、為保障重慶金康2022至2026年的采購需求,其需按照協議約定向寧德時代支付一定金額的產能保證金,以支持雙方提前布局產能、保障雙方共同利益。
2、供貨期內,若因重慶金康自身原因導致未完成年度量綱的提貨,或者因寧德時代自身原因導致供應總電量少于年度量綱,則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一定比例的違約金。
寧德時代稱,協議的簽訂有利于雙方建立長期戰略合作關系,表示重慶金康對公司動力電池的產品質量和生產能力的認可,進一步驗證公司在動力電池領域的競爭力,符合公司和股東的利益。
協議的履行,預計對寧德時代未來年度經營業績產生積極影響。




協議中約定,寧德時代將在2022年至2026年期間向重慶金康供應動力電池產品。
寧德時代表示,2022至2026年期間,重慶金康基于自身決策,需至少提前6個月向公司提出要求,雙方共同確認下一年度采購總量,并通過附屬協議進行約定。若當年未簽署附屬協議的,則次年雙方按照10GWh的年度量綱執行。
也就是說,重慶金康對寧德時代的單個年度動力電池采購量有望達到10GWh。
為保障這一框架協議的順利實施,寧德時代與重慶金康還明確了保證金及違約責任:
1、為保障重慶金康2022至2026年的采購需求,其需按照協議約定向寧德時代支付一定金額的產能保證金,以支持雙方提前布局產能、保障雙方共同利益。
2、供貨期內,若因重慶金康自身原因導致未完成年度量綱的提貨,或者因寧德時代自身原因導致供應總電量少于年度量綱,則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一定比例的違約金。
寧德時代稱,協議的簽訂有利于雙方建立長期戰略合作關系,表示重慶金康對公司動力電池的產品質量和生產能力的認可,進一步驗證公司在動力電池領域的競爭力,符合公司和股東的利益。
協議的履行,預計對寧德時代未來年度經營業績產生積極影響。
公告詳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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