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晚,ST泉為發布公告稱,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泉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徽泉為”)已收到安徽省泗縣人民法院送達的關于泗縣工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泗縣工投”)與安徽泉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褚一凡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的民事判決書(【2025】皖 1324 民初12089 號)。
安徽省泗縣人民法院判決安徽泉為向泗縣工投償還借款本金3000萬元及2025年7月15日之前的利息223.89萬元,并以未償本金3000萬元為基數,自2025年7月16日起按照年利率13.8%支付逾期利息及違約金至借款償還完畢之日止。此外,案件受理費10.28萬元由安徽泉為承擔。
根據判決結果,安徽泉為若未按指定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還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公告同時指出,當事人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訴于安徽省宿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ST泉為表示,公司將根據案件后續執行情況和有關會計準則的要求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具體影響以公司后續財務核算結果為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納入合并報表的各子公司不存在其他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訴訟、仲裁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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