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紀新能源網消息:10月9日,山西省能源局官網上發布了“關于印發《全省電力供需平衡預案管理辦法》的通知”。
“辦法”明確:納入規劃的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發電等為一類優先發電。
優先發電電量原則上由“保量保價”和“保量競價”兩部分電量組成,實行“保量保價”的優先發電量由電網企業按照政府定價收購;實行“保量競價”的優先發電量通過市場化方式形成價格,發電企業按市場規則參與交易。
同時辦法確定:納入規劃的風能、太陽能發電機組按照《可再生能源法》和國家及我省有關新能源發電收購政策規定,安排優先發電量。納入規劃的生物質能等其他可再生能源發電,按照資源條件對應的發電量安排優先發電量。









“辦法”明確:納入規劃的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發電等為一類優先發電。
優先發電電量原則上由“保量保價”和“保量競價”兩部分電量組成,實行“保量保價”的優先發電量由電網企業按照政府定價收購;實行“保量競價”的優先發電量通過市場化方式形成價格,發電企業按市場規則參與交易。
同時辦法確定:納入規劃的風能、太陽能發電機組按照《可再生能源法》和國家及我省有關新能源發電收購政策規定,安排優先發電量。納入規劃的生物質能等其他可再生能源發電,按照資源條件對應的發電量安排優先發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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