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安徽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中共安徽省委批準,安徽省紀委監委對省能源集團原黨委書記、總經理方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方平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消費卡;違背組織原則,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廉潔底線失守,違規經商辦企業;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改制、股權投資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方平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安徽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方平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方平履歷
1969年1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高級經濟師。
1969年1月下放安徽省桐城縣老梅公社永紅大隊。
1970年9月為安慶市建筑公司工人。
1978年9月至1982年7月在中國人民大學工業經濟系學習。
1982年7月為安徽省基本建設委員會計劃處干部。
1983年6月任安徽省計劃委員會基建處、施工處副處長,處長。
1990年9月任合肥-九龍鐵路公司副總經理。
1995年5月任合肥-九龍鐵路公司總經理、黨委副書記。
1997年6月任安徽省計劃委員會副主任。
1998年6月任安徽省計劃委員會副主任、黨組副書記。
1999年8月任蚌埠市委副書記、代市長。
2000年2月任蚌埠市委副書記、市長。
2001年3月任蚌埠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2006年4月至2008年6月任安徽省能源集團公司總經理、黨委書記。
2008年6月辦理提前退休手續,去深圳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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