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聚太陽能股份有限公司(Taiwan Polysilicon Corp)在法院裁定其未能履行9.4億新臺幣(3060萬美元)債券債務后,日前申請公司重組。
在一份對當地媒體的聲明中,該公司的總裁吳銜晉表示,該申請將使該公司能夠守住其制造資產,一旦多晶硅價格恢復,其可以獲利。
《臺北時報》援引他在新聞發布會上的發言,“這是維護我們股東和債權人權利的最佳途徑。”
根據吳銜晉,該公司拖欠大眾銀行(Ta Chong Bank)3.3億新臺幣(1070萬美元)的本票,拖欠新光商業銀行(Shin Kong Commercial Bank)3億新臺幣(980萬美元)的本票,拖欠國營兆豐國際商業銀行(Mega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Bank) 3.1億新臺幣(1010萬美元)的本票。
在一份對當地媒體的聲明中,該公司的總裁吳銜晉表示,該申請將使該公司能夠守住其制造資產,一旦多晶硅價格恢復,其可以獲利。
《臺北時報》援引他在新聞發布會上的發言,“這是維護我們股東和債權人權利的最佳途徑。”
根據吳銜晉,該公司拖欠大眾銀行(Ta Chong Bank)3.3億新臺幣(1070萬美元)的本票,拖欠新光商業銀行(Shin Kong Commercial Bank)3億新臺幣(980萬美元)的本票,拖欠國營兆豐國際商業銀行(Mega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Bank) 3.1億新臺幣(1010萬美元)的本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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