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安徽省能源局發布《關于推進光伏電站持續健康發展的通知》,直指省內一些地方政府在光伏電站的建設過程中“要求投資企業‘以產業換資源’,以及與個別企業簽訂‘排他性’協議等問題”,要求“嚴禁違反市場經濟規律的各種行為”。在光伏產業,如果是中央政府要求地方政府,此文不足為奇,但是是上級地方政府要求下級地方政府,此文應是第一篇,請為安徽省能源局叫聲好!
“以資源換產業”、“排他性”協議早已是許多地方政府的慣用手段,例如去年12月光伏網站廣泛轉發的《張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區三年行動計劃啟動》中就有“明確了‘資源換基金、換產業’的基本思路”,并細化表現在《太陽能光伏開發利用管理辦法》、《光伏(風電)企業量化優選辦法》等文件之中。
其實,地區又何止安徽、張家口,產業又何止光伏,時間又何止去年,改革開發以來,我國各地方政府“以資源換產業”發展地方經濟的辦法屢試不爽,前些年的“土地財政”更是登峰造極。
遺憾的是,在各地發展當地經濟的過程中,伴隨時間的推移,這種看似積極的政府管理思維背后,總讓人有種只會“賣老祖宗資產”的感受,總讓人難免“資產賣完了又該怎么辦”的疑問。當前經濟下行、一地資源沒得可賣或賣不動了,帶來許多地方財政大幅下降便是佐證。
遺憾的是,在光伏電站建設事業過程中,各地方政府要求獲得了當地“路條”的光伏企業,必須配套落地產能的思維和要求是難以實現的。這不僅是因為有悖市場規律,更是因為當前全球光伏產品的供求基本平衡,甚至有產能潛在過剩趨勢之說,光伏企業不能再輕易擴大產能。
改革和創新,是以習近平為首的新一屆領導人大力倡導的理政理念和社會觀念,其核心是更加市場化,而當前大量發生在光伏電站市場的地方政府要求“以資源換產業”行為,都是與市場導向相違背的。中國的改革開放已近四十年,社會在發展,市場經濟環境在日臻成熟,各地方政府發展地方經濟的手段,不應總是停留在只有“三板斧”的水平上。
當前受產業性質所限,在光伏電站建設所在地,當地政府與投資企業確也面對一種尷尬而看似無解的局面:光伏電站投資數額、占地面積巨大,但是能給當地帶來的稅收和就業卻是極為有限的,它的直接結果就是許多地方政府積極性高不起來,使得積極性高的光伏企業也積極不起來。
針對這一現象,特別是在有“領跑者”光伏電站項目的地區,中國能源經濟研究院正在結合各種社會資源,探討“國家PPP基金+地方政府平臺+上市公司”模式,希望通過這一模式,將地方政府、光伏企業利益統一起來,讓光伏企業辦事順暢、積極性高,讓地方政府既有政績又有業績。
“以資源換產業”、“排他性”協議早已是許多地方政府的慣用手段,例如去年12月光伏網站廣泛轉發的《張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區三年行動計劃啟動》中就有“明確了‘資源換基金、換產業’的基本思路”,并細化表現在《太陽能光伏開發利用管理辦法》、《光伏(風電)企業量化優選辦法》等文件之中。
其實,地區又何止安徽、張家口,產業又何止光伏,時間又何止去年,改革開發以來,我國各地方政府“以資源換產業”發展地方經濟的辦法屢試不爽,前些年的“土地財政”更是登峰造極。
遺憾的是,在各地發展當地經濟的過程中,伴隨時間的推移,這種看似積極的政府管理思維背后,總讓人有種只會“賣老祖宗資產”的感受,總讓人難免“資產賣完了又該怎么辦”的疑問。當前經濟下行、一地資源沒得可賣或賣不動了,帶來許多地方財政大幅下降便是佐證。
遺憾的是,在光伏電站建設事業過程中,各地方政府要求獲得了當地“路條”的光伏企業,必須配套落地產能的思維和要求是難以實現的。這不僅是因為有悖市場規律,更是因為當前全球光伏產品的供求基本平衡,甚至有產能潛在過剩趨勢之說,光伏企業不能再輕易擴大產能。
改革和創新,是以習近平為首的新一屆領導人大力倡導的理政理念和社會觀念,其核心是更加市場化,而當前大量發生在光伏電站市場的地方政府要求“以資源換產業”行為,都是與市場導向相違背的。中國的改革開放已近四十年,社會在發展,市場經濟環境在日臻成熟,各地方政府發展地方經濟的手段,不應總是停留在只有“三板斧”的水平上。
當前受產業性質所限,在光伏電站建設所在地,當地政府與投資企業確也面對一種尷尬而看似無解的局面:光伏電站投資數額、占地面積巨大,但是能給當地帶來的稅收和就業卻是極為有限的,它的直接結果就是許多地方政府積極性高不起來,使得積極性高的光伏企業也積極不起來。
針對這一現象,特別是在有“領跑者”光伏電站項目的地區,中國能源經濟研究院正在結合各種社會資源,探討“國家PPP基金+地方政府平臺+上市公司”模式,希望通過這一模式,將地方政府、光伏企業利益統一起來,讓光伏企業辦事順暢、積極性高,讓地方政府既有政績又有業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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