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光伏“試點”。開展集中連片居民光伏發電試點工作,要求集中連片居民50戶以上,光伏發電項目按照裝機容量給予一次性補貼3元/瓦,補貼最高達9000元。同時,將扶貧重點村優先列入集中連片居民光伏發電試點。
二是收入“低點”。以幫扶“低收入”農戶脫貧為突破口,深入實施光伏扶貧工程。對原“4600元”以下低收入農戶安裝的光伏發電項目,給予每戶投資額1/2的補助,補貼最高達13500元,其余部分投資可享受全額貼息扶貧貸款。對自家房屋不具備安裝條件的“4600元”以下對象,由縣扶貧辦牽頭落實公共建筑屋頂安裝光伏發電項目,項目收入統籌分配。
三是農田保護“限制點”。實施嚴格的基本農田保護紅線限制,樁基用地和電池組件列陣用地在滿足電池組件最低架設高度的條件下,不得改變土地限制,不轉為建設用地。對分布式發電、農光互補、地面電站并網發電的,在國家、省補政策基礎上再補貼0.2元/度,連續補貼3年。
二是收入“低點”。以幫扶“低收入”農戶脫貧為突破口,深入實施光伏扶貧工程。對原“4600元”以下低收入農戶安裝的光伏發電項目,給予每戶投資額1/2的補助,補貼最高達13500元,其余部分投資可享受全額貼息扶貧貸款。對自家房屋不具備安裝條件的“4600元”以下對象,由縣扶貧辦牽頭落實公共建筑屋頂安裝光伏發電項目,項目收入統籌分配。
三是農田保護“限制點”。實施嚴格的基本農田保護紅線限制,樁基用地和電池組件列陣用地在滿足電池組件最低架設高度的條件下,不得改變土地限制,不轉為建設用地。對分布式發電、農光互補、地面電站并網發電的,在國家、省補政策基礎上再補貼0.2元/度,連續補貼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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