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自然資源部關于印發《“三北”工程建設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根據文件,“三北”工程突出防沙治沙主攻方向,以筑牢北方生態安全屏障為根本目標,嚴格按照“先設計、再審批、后施工”的原則推進。
文件鼓勵有關地方結合實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探索實施“以工代賑”“以獎代補”等。支持開展做好新能源消納基礎上的“光伏+治沙”,以及“以路治沙”等治理模式。引導企業、集體、農牧民通過承包、入股、租賃以及投工投勞等方式參與工程建設。
詳情如下: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財政部 自然資源部關于印發《“三北”工程建設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內蒙古自治區、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陜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經國務院同意,現將《“三北”工程建設管理辦法(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特此通知。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財政部 自然資源部
2026年6月2日
“三北”工程建設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三北”工程是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標志性工程,實施“三北”工程是國家重大戰略。為加強“三北”工程建設管理,打好三大標志性戰役,筑牢祖國北方生態安全屏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三北”工程總體規劃和六期規劃,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六期規劃布局實施項目的建設管理。
項目建設內容主要包括工程固沙、造林(含農田防護林新建及更新改造)、種草、封育、中幼林撫育、退化林修復、草原改良、草原圍欄、退化濕地修復、沙化土地新造林管護、沙化土地封禁保護,以及小型水利水保設施和作業便道等配套基礎設施。
六期規劃布局實施的其他項目建設內容,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 “三北”工程建設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深入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牢固樹立綠化為民、綠化惠民的發展思想,堅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突出防沙治沙主攻方向,以筑牢北方生態安全屏障為根本目標,堅持保護優先、科學治理,系統觀念、聯防聯治,因地制宜、以水定綠,部門協同、央地貫通,突出質量、注重實效。
第四條 “三北”工程建設實行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五條 國務院加強荒漠化綜合防治和推進“三北”等重點生態工程建設工作協調機制統籌協調解決工程建設重大問題,研究重大政策和改革舉措并推進實施。國家林草局履行主管部門職責,發揮牽頭組織作用。“三北”工程建設涉及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加強溝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
第六條 “三北”工程建設堅持目標、任務、責任到省(含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下同),實行省級人民政府負總責。各省應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三北”工程建設決策部署,可結合實際制定支持工程建設的政策措施,研究解決重要問題,督促指導市、縣抓好政策落地和項目實施。
第七條 市、縣人民政府抓好“三北”工程建設管理責任落實,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要求,把工程建設納入重點工作安排,探索創新政策制度,抓好項目組織實施,加強項目監督管理,確保項目質量、建設成效和資金安全。
第八條 國家林草局會同相關省份,劃定跨省聯防聯治重點區域。各地應加強溝通協調,打破行政區劃界限,建立跨區域協同工作方式,實行政策協同、技術協同、措施協同,以重點項目為載體,開展聯防聯治,提升整體效果。
第三章 前期工作
第九條 國家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管理的中央單位的項目,由國家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商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明確項目單位。地方項目,各地根據審批權限由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商同級發展改革、財政部門確定項目單位。
第十條 省級發展改革、財政、林草等主管部門應依據六期規劃、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寫大綱、項目資金申報指南等有關資金使用管理制度、“三北”工程建設主要技術規定等,組織項目單位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以下簡稱“可研報告”)或實施方案。可研報告建設任務應落實到地塊。項目單位對可研報告、實施方案以及依法應當附具的其他文件的真實性負責。
第十一條 省級林草主管部門會同同級發展改革、財政、水利等部門對項目可研報告或實施方案進行審核,對建設內容、建設規模、建設范圍、技術措施、投資估算、用水指標等出具審核意見,對相關材料真實性進行審查,將符合條件的項目文本連同審核意見,報送國家林草局。國家林草局根據工作需要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等有關部門,重點對建設項目前期工作質量深度、與工程規劃的一致性、系統治理的科學性、技術措施的合理性、項目落地的可行性等加強技術指導。
第十二條 省級林草主管部門根據國家林草局、國家發展改革委等有關部門技術指導意見,督促項目單位組織修改完善項目文本,按項目審批權限及程序完成項目審批或備案。中央預算內投資和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項目,納入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庫。中央財政“三北”工程補助資金項目,納入中央林草資金項目管理平臺(中央財政林草項目儲備庫)。根據地方工作安排,需要開展預算評審的應在項目入庫前完成。
第十三條 項目單位及時組織開展初步設計(作業設計)。嚴格“先設計、再審批、后施工”。初步設計(作業設計)單位應具有與項目建設內容相適應的技術條件及人員,按照經批準的可研報告或實施方案、國家有關技術規范科學編制初步設計(作業設計),嚴格評估論證,并按照管理權限,報送有關單位審批或備案。未批復初步設計(作業設計)的項目,不得施工。經審批的初步設計(作業設計),不得擅自變更。因施工條件確需變更的,按照有關要求嚴格履行變更審批。
對前期工作扎實、條件成熟的項目,可探索項目可研報告或實施方案與初步設計(作業設計)合并編制。
初步設計(作業設計)涉及林木采伐的,應符合生態公益林建設、森林采伐、森林撫育、退化林修復、水土保持等有關規定。
第十四條 各地應根據六期規劃明確的建設任務,做好項目儲備。省級林草主管部門應加強指導,提升基層科學謀劃項目能力,按照儲備一批、建設一批、竣工一批的要求滾動推進。
第四章 工程實施
第十五條 按照招標投標法、政府采購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制度規定要求,規范推進“三北”工程項目建設。鼓勵有關地方結合實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探索實施“以工代賑”“以獎代補”等。支持開展做好新能源消納基礎上的“光伏+治沙”,以及“以路治沙”等治理模式。引導企業、集體、農牧民通過承包、入股、租賃以及投工投勞等方式參與工程建設。
省級林草主管部門要指導項目單位統籌“硬投資”和“軟建設”,在科學推進“三北”工程建設、強化資金要素支撐保障、創新投融資方式、加強項目全流程管理、完善建后管護等方面開展探索,確保每個項目都有“軟建設”舉措。
第十六條 地方各級林草主管部門應加強保障性苗圃、草種基地建設,引導以需定產、訂單生產、就近育苗;做好供需信息引導服務,保障種苗、沙障材料供需有效對接;加強耐干旱耐鹽堿耐瘠薄的林草良種的選育推廣;強化林草種苗質量監管,保障用種用苗質量。
第十七條 地方政府有關部門應保障項目建設合理用水和用地。對通過水資源論證審查的,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保障項目用水合理需求,落實項目時,嚴格取水許可管理,嚴格落實水土保持各項要求。按照國土空間規劃和年度國土變更調查數據,科學安排項目用地,不得違法違規占用耕地。
第十八條 項目單位應落實日常管理主體責任,對項目建設實行全周期管理,對項目建設進度、質量、成效、資金管理和安全生產負責。項目單位應組織初步設計(作業設計)編制、種苗物料供給、施工、監理等單位強化質量管理,全過程進行技術指導,督促落實質量控制要求。施工單位應嚴格按照批復的初步設計(作業設計)進行施工,及時公開項目基本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初步設計(作業設計)編制單位應做好施工全過程技術服務。監理單位應把好項目實施重點環節質量關口,保障項目質量。項目日常監管單位負責對項目實施、建設管理、計劃執行、資金撥付與使用等重點環節進行監督管理。
各級林草主管部門應建立項目包片指導制度,開展項目技術指導。
第十九條 中央和地方按照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原則,安排資金支持工程建設,資金使用管理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屬于政府采購管理范圍的,應執行政府采購法律制度規定。中央資金下達后,省級林草主管部門應配合同級發展改革、財政部門及時分解下達資金。項目單位應根據項目實施進度及時提出資金撥付申請,財政部門應按照規定及時撥付資金。
健全多元化投入方式,拓寬投融資渠道,完善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工程建設。
第二十條 建立“三北”工程建設進度調度制度。省級林草主管部門會同同級發展改革等部門,督促項目單位每月通過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庫、林草生態網絡感知系統等及時準確完整填報項目開工、投資完成、形象進度、竣工驗收等情況,并同步上傳資金支付等資料。省級林草主管部門會同同級發展改革等部門對項目單位填報情況和上傳資料做好審核。
國家林草局會同有關部門適時調度在“三北”工程區內實施的相關生態項目建設情況,國家有關部門應將其負責的在“三北”工程區內實施的相關生態項目建設情況及時報送國家林草局匯總。
第二十一條 “三北”工程項目建設實行初步設計(作業設計)和完成任務落地上圖,具體按照國家關于國土綠化項目落地上圖管理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組織實施科技重點專項,推進林草機械裝備、沙障材料、鄉土樹種草種等一批重點研發項目,加強林草機械裝備創制推廣。總結推廣典型治理模式,打造一批科技示范樣板,不斷提高工程建設科技含量。結合包片指導,組織科技人員下沉工程一線,強化科技支撐和技術指導。
第二十三條 “三北”工程建設要加強檔案管理。按照“一項目一檔案”要求,項目單位應做好項目從立項到竣工驗收全過程所有資料的歸檔和保存,包括但不限于可研報告或實施方案、初步設計(作業設計)、施工記錄、監理日志、檢查驗收資料、資金下達和使用資料、審計報告、相關批復文件、統計數據、影音資料等。
第五章 評價驗收
第二十四條 “三北”工程建設質量實行項目單位自評、省級復評、國家抽查,具體按照國家關于國土綠化項目質量評價管理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項目建成后,項目單位應及時申請竣工驗收,項目可研報告審批等部門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開展項目驗收。
第二十六條 國家林草局等部門應加強“三北”工程建設成效動態監測,定期評估工程建設成效,適時發布評估結果,做好監測評估成果在監督中的運用。
第六章 后期管護
第二十七條 地方林草主管部門應落實監管責任,切實采取有效措施,保護工程建設成果。
第二十八條 建立管護成效與利益責任直接掛鉤的管護制度。項目建設合同期內,由施工單位履行管護主體責任。項目驗收后,由地方林草主管部門根據可研報告或實施方案,以及項目初步設計(作業設計)中明確的管護主體、責任、措施、資金及來源、期限和預期目標等,落實好管護要求。
第二十九條 鼓勵推行“林場+”模式,對國有土地,充分發揮國有林場主力軍作用,支持國有林場“場外造林”“場外管林”;對集體土地,優先推廣集體林場、農牧民專業合作社、農牧民自建自管等建管一體化模式,鼓勵農牧民參與管護,優先聘請有能力的農牧民擔任生態管護員。
第三十條 對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工程建設成果損毀的,按照國家關于未成林地自然災害受損核定等有關規定執行,符合規定的可重新納入項目實施范圍。
第三十一條 國家林草局應按有關規定將“三北”工程建設納入林長制重點工作內容,根據六期規劃,明確分省目標任務,指導督促地方實施。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由國家林草局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自然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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